新车测评 发表于 2019-6-6 07:11:05

【车友普法】违法禁摩处罚遭律师维权,交通队最终退钱退分

[本文闯禁复议由北京车友提供]前一阵网上流传这么几段视频,相信很多摩友都看过,但是可能不太明白其中的含义,今天作为小编就给大家梳理下里面的法律关系(以下红色字体均为法条原文),希望这篇文章能让更多的车友认知法律,真的能让车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相信看完这篇文章的再也不担心合法的摩托车上路了。
1、四环主路被交警查获,并收到处罚法决定书https://v.qq.com/iframe/player.html?vid=l1357ri0cqo&auto=0
2、草拟行政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并收到法院接收起诉的回执3、去农业银行交费后法院正式立案,并向交通队发送传票4、交通队收到传票,经交通队法制科审查后认为必败诉的案件,向当事人致电希望撤诉  
5、当事人回绝后,该执法站的负责人以摩友的身份请求当事人撤诉得到同意后退钱退分

下面小编一一告诉大家交通队为什么会败诉。首先我们来看下北京的禁摩规定。北京交通管理部门通告是这么说的:京B号牌摩托车进四环道路行驶,和摩托车进入二、三、四、五环主路按违反禁令标志处理,处以100元记3分的处罚。诈一听好像没有什么毛病,但是小编再换个说法告诉大家,相信一听就知道问题了。例1,北京现在为了重点治理违章停车,发公告说,今天开始违章停车按酒驾处罚。例2,年底北京为了严打盗窃行为,发通告说,春节期间犯盗窃罪的按强奸罪处理,盗窃数额巨大的按危害国家安全罪处理。相信有点儿法律常识的都能看出问题了,很明显上面的两个公告都是违法的。我们先来看下法条怎么说的: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也就是说如“闯红灯、闯禁行(违反禁令标志)、违章停车、酒后驾驶等都是属于违法事实,有了事实才能根据法条如《道交法》、《公路法》、《驾驶证管理规定》、《机动车登记办法》等的规定来处以行政处罚,如果没有法条规定那就不能处罚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法无禁止即可为,所以行政机关是执法机关只有“执法权”,如果他们能够随意说一个行为按另一个行为处罚那么这侧行使了“立法权”。立法权可是连最高法院都没有的权利,北京交通管理部门却“有”,你说气人不。
接下来的问题就来了,视频里交通队对摩托的处罚到底那里违法。下面我们再来分析下这个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是先看下法条怎么说:第三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处罚结果)、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就是说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结果三个要素都合法该行政处罚才合法,例如,闯红灯根据道交法被罚200元6分,“闯红灯”就是违法行为、“道交法和驾驶证管理规定”就是处罚依据、“200元+记6分”就是处罚结果。再看视频中交警的处罚,摩托驶入四环的入口并没有标注摩托的禁行标志,这与交警开具的处罚决定书记载的“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明显不符,也就是说违反禁令标志前提是要有“标志”,这就像你通过一个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让行,结果JC过来说却说你闯红灯,显然这是不合法的。
通过以上描述,有被罚的经历摩友可能会问,我们还能起诉么?小编在这里明确的回答:不能。因为被开出处罚决定书后行政相对人(被罚摩友)在上面签字后就表示承认了违法事实,那交警再按着这个事实处罚就合法了,如果再去起诉,交通队便可拿出签字的决定书作为证据驳回起诉的依据,这就像大家平时签合同一样,只要在合同上签字就被法律推定对此合同的认可。咱们再回来看视频中摩友的作法,虽然签字了但是却备注了“事实有争议”,那么这个签字很明显就不会推定为认可,反而却证明了不认可,那这时交通队就要用其他的证据证明当时摩友的违法,别说当时的路口没有标志,即便有那么交通队也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了,到了法院一样要败诉,在此也提醒摩友们遇到对处罚决定书事实部分不认可的情况,要在处罚决定书上备注不认可的字样,也好在后续的起诉或复议留有依据,把证明责任推给作出处罚决定机关。如果有兴趣或还有不明白的朋友小编特意为大家找了个教学视频。  视频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yh4lDoMbv5j3PAA2_MG5A
注来源:转自行政法学博士、法律职业考试著名导师黄伟博公开课,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删除。
行政处罚的法律聊完了,我们该来聊聊禁令标志了,如下图,下面这些图片都是属于禁令标志的一种,
  我相信所有只要考过驾照的对这些标志都并不陌生,这也是就是如果违反以上任意一种禁令标志,那么交警100元记3分的处罚并没有毛病。这时还有摩友会疑惑,基本上每个四环进城方向的路口和环路主路的路口都有标志,那为什么交警在城里对京B和在环路主路上对摩托的处罚还违法呢。小编继续请出法条:
  6.1.3 禁令标志所设位置,应便于相关道路使用者观察前方路况,并易于转变行驶或行走方向。6.1.4对于车辆如未提前绕行则无法通行的禁令标志设置的路段,应在进入禁令路段的交叉口前或适当位置设置相应的(指路)预告或绕行标志,提示被限制车辆提前绕道行驶。
  也就是说一个禁令标志只能禁一个路口的通行,如果下一个路口还要禁行那就要从新设置禁令标志,例如大家最熟悉的单行线标志,一个路口的单行线标志不可能说禁止到整条无限延长的街道都是单行线。所以京B摩托在进入四环时就只有在进入时那条街道可以被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进入之后到下一个街道时就不再违犯了禁令标志了,大家再看下图就会一目了然,红色圆圈为禁令标志设置的位置,红色箭头为设置禁令标志后被禁行的路段,绿色箭头为可以行驶的路段。
看到这里我们就可以知道如果将来有摩友在二环里被交警拦截时,只要你进入四环时的路段没有禁令标志和你被拦截的道路路口也没有禁令标志,那么交警就不能按照违反禁令标志处罚,还有如果你家就住在四环里,车是4S店托车送货过来的,从家到交警设卡的位置没有禁令标志,那也不能算作违反禁令标志。除此之外也并不是所有禁令标志只要设置就合法,法条里说的要便于识别且便于绕道行驶,所以如果走的是进入四环的高速如机场高速、京藏高速等进入四环时有一个禁令标志,那么该标志就是无效的也等于没有,甚至还有些标志被树支树叶遮挡那就属于不便识别也是无效的。如果交警仍然开出违反禁令标志的处罚决定书那么这个处罚就违法了!!!
说到这里肯定还有摩友会问,那如何证明是从没有标志的路口进来的。再来请出法条:  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第三十七条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要求被诉机关承担的“证明责任”的意思就是证明不了就败诉的责任(也就是在没有证据证明违法也没有证据证明没违法,那法院就认定没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


这里肯定还有人会问,交通队为什一定要按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处罚呢,为什么不能按照其他的行为来处罚?我们再来看下法条: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第九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0元罚款:(四)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也就是说交通管理部门限行虽然很任性,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路段限制任何车辆通行,甚至那天局长家的狗去看急诊也可以给某个路段限行,但是同时法律也只给了交警对违反通告罚款权力,这也是为什么北京的尾号限行只罚款,而如果交警想罚分就要从下面的法条找出一条来记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所以交警就在上面找到第八条,这就是这么多年来交警拦截到摩托后的“合法”处罚依据,但是这么多也没有见到过摩友去维权,有的可能不是知道处罚违法,有的可能觉得100元3分不在乎,不愿意耽误工夫,甚至还可能有人认为就算去法院,法院也不会判交通队输,因为他们是政府部门,这就大错特错了。因为我们现在法院都是阳光法院,所有案件审理和判决都是向社会公开,法官也是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只要你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不论对方是个人、国企还是事业单位法院都会支持。而觉得不愿意耽误时间摩友就只好等着有一天北京将会全面禁摩吧。
  
  定还会有摩友对未来担心,将来会不会交通队会把所有的路口都设上禁令标志,会不会修改法条以后进四环直接规定扣分呢。小编的回答还是:no!首先法条修改是不可能的,因为记分的法条的是针对全国,不可能在里面加上某个地方政府的具体路况规定,不然这本《驾驶证管理及申领规定》写不完了。所以地方政府只能是在具体路口设置标志,北京市里这么路口如果都设置了,那么采购、安装、维护等可是个不小的工作量,这明显与交通管理者禁摩的初衷相违背。每个摩友都知道摩托堵塞交通、污染环境、容易引发犯罪等都是交通管理者为“懒政”找的借口。如果将来每一个被罚的摩友都去起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的行政机关无论输赢都要去应诉,从而让“懒政”变为“繁政”,那我相信所有的交通管理者就会去研究怎样更好的管理摩托车这群体,而不再是“一禁了之”,所以小编在这里希望所有的摩友都能拿起法律的武器并用合法有效的手段保护自己,千万不要用类似“骚扰政府”的违法手段来维护摩托车的合法权益。在中国用诉讼的手段维权永远都是合法的,因为中国依法治国的方向用永远不会改变,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证司法、全民守法是习总书记的原话,小编相信这绝对不是空话。再次也希望有一天摩托的这个群体在中国可以拿回自己的合法路权。
  
  最后,还有人认为诉讼会不会很麻烦。小编就再简单的普及下行政诉讼的流程,其实这种简单案件操作起来也很简单:1、写起诉状(专业人士需5分钟)。2、带证据、身份证、起诉状、处罚决定书(都是复印件一式两份)去法院立案窗口立案(不算排队需10分钟,一般可以临下班去法院都不排队)。3、去任意一个农业银行缴费(不算排队需5分钟)4、等法院通知去交换证据(需10分钟,如果自己不提交可让法院邮寄对方证据)。5、等通知开庭(一般需一两个小时最多也就半天)。6、等法院判决书(需10分钟,也可让法院邮寄),虽然整个官司可能持续半年甚至更长但是基本都是在家等的时间,真正需要耽误的也不过两三个小时。

C.c-跑路党 发表于 2019-6-6 07:38:57

顶一个。

小蛤蟆守护者 发表于 2019-6-6 08:02:26

以后只要用板车拉上高速,再跑高速就合法了

starsailor 发表于 2019-6-6 08:13:35

也就是说今后外牌被老派兜老了,只要在处罚的那条路没禁令就可以去诉讼

狮不因犬叫回头 发表于 2019-6-6 08:16:00

滑板车平衡车 卡丁车都没禁令标志{:6_696:}

starsailor 发表于 2019-6-6 08:17:10

狮不因犬叫回头 发表于 2019-6-6 08: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滑板车平衡车 卡丁车都没禁令标志

不要抬杠,这些车都没路权

狮不因犬叫回头 发表于 2019-6-6 08:22:10

starsailor 发表于 2019-6-6 08:17
不要抬杠,这些车都没路权

事实上是马路上、街道上,各种没有路权的车不是照样开得飞起啊

starsailor 发表于 2019-6-6 08:24:18

狮不因犬叫回头 发表于 2019-6-6 08: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事实上是马路上、街道上,各种没有路权的车不是照样开得飞起啊

这个没办法,苦透苦透

starsailor 发表于 2019-6-6 08:24:53

狮不因犬叫回头 发表于 2019-6-6 08: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事实上是马路上、街道上,各种没有路权的车不是照样开得飞起啊

谁叫他们没有12分,但你有

狮不因犬叫回头 发表于 2019-6-6 08:26:35

starsailor 发表于 2019-6-6 08:24
谁叫他们没有12分,但你有

{:6_696:}好像现在抓到平衡车这种上路,有很大概率会收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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